上蔡县位于河南省东南部,驻马店市东北部,总面积1529平方公里,135万人,耕地面积149万亩,土质肥沃,气候交替明显,基础设施完备。
上蔡县花木历史悠久,始于明、兴于清、盛于新世纪。勤劳智慧的上蔡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探索了整套成熟的栽培技术,为花木南种北移积累了丰富的花木种植经验。至目前,全县已建立以风景绿化类苗木、盆景为主的花木生产基地10万多亩,培育各类苗木120多个种类1000多个品种,年产值达6.2亿元,有近5万个农户,8万多名农村劳动力从事花木的生产和经营。组建花木公司、园林绿化工程公司计102家,拥有500亩以上场圃的公司16家,上蔡县花木场和森光花木集团公司分别拥有花木基地2900亩和2200亩,成为河南省最大的私营花木企业。上蔡花木在全国20多个省、市和地区设立有销售服务窗口,网络销售和近千人的花木经纪人队伍遍布全国各地。上蔡花木确立的“公司建基地、基地联农户”的经营模式,为花木产业化发展注入了旺盛的生命力。河南省委书记李克强考察上蔡花木生产产业化发展时,给予了高度评价。
上蔡县花木生产办公室
部门领导
杨五一 局长、党组书记
梁德省 副局长
陈 伟 副局长
聂 霞 副局长
杨五魁 纪检组长
孙怀珍 总工程师
段献华 森林公安分局局长
上蔡县林业局职责
(一)研究制订全县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政策、法规的贯彻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指导全县林业经济体制改革。
(二)拟订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林业资金(基金)的筹集和管理、监管全县林业资金的使用;负责国有林业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基层林业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林木良种的培育、审定、检疫、检验工作。
(四)组织指导对全县林业资源的管理;组织实施河道、公路防护林、农田防护林网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全县林业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林木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林木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材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依法对应由县政府批准的林地重用、占用进行初审:负责林业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
(五)组织对《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防沙治沙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林木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打击违犯《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指导全县林木病虫害的防治、检疫;负责全县猎枪弹具的管理工作。
(六)组织、指导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县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省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物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救护、繁殖、驯养工作。
(七)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
(八)组织指导全县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药用林、特种用途林、竹林、风景林和花木苗圃)的培育。
(九)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花木业科技、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指导全县林业科技队伍建设。
(十)负责全县林业外经外资工作;负责全县林业行业开放带动战略工作。
(十一)指导和宏观管理全县木材生产、木浆造纸、木竹及林果产品加工、林产化工、木本药材等林业产业。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县林业局机关内设3个股室。
办公室
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和重要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保密、信息、信访和保卫工作;承办林业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宣传工作;组织拟定全县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及劳动工资工作;调查和预测林业人才资源,指导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计划生育工作。制定全县林业生态体系和林业产业体系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并使用全县林业资金(基金);审核、申报林业建设项目,配合有关部门拟定全县林业经济调节政策;指导全县林业系统财务、统计和林业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林业行业利用外资和外资项目管理,监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全县林业经济体制改革;负责对全县林果产品加工、林产化工等林业产业的指导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
植树造林股
组织指导全县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已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害的纺织、检疫和预测预报;指导全县林木种苗、木材药材的生产经营;制止拟定全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林业科学研究,承办全县林业科技攻关项目的组织指导和申报工作;指导林业适用技术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承担林业技术监督和有关植物新产品保护、管理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资源林政管理股
负责全县林木资源管理;拟订全县林业资源调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林木采伐限额;负责组织对植树造林的检查验收;负责全县林地、林权管理;负责并监督全县林木的凭证采伐凭证和运输;负责林木资源有偿使用和林地开发利用的监督;负责全县林业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工作;承办林业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组织、指导、监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县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及省级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救护、繁殖、驯养工作;负责全县猎枪弹具的管理工作。
林业技术推广站职责
林业技术推广站为县林业局领导的二级事业单位,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参与制订林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林业技术服务工作;向全县提供林业技术和信息服务;对确定的林业科技成果进行示范推
广;指导乡镇及群众性科技组织开展技术推广活动。
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职责
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为县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宣传贯彻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指导全县林木病虫害预防预报及危险性森林植物病虫害检疫及监控,组织实施林木病虫害救治工作。
局长杨五一主持林业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梁德省分管局机关的党务、人事、财务、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花木公司工作。
副局长陈伟分管森林公安、防火办工作。
副局长聂霞分管造林股、森防站业务和局计划生育、妇联工作。
纪检组长杨五魁分管纪检监察、林政股的业务工作。
总工程师孙怀珍分管林技站、林业统计、项目工作。
电话:6923157
传真:6932939 |